汕头市澄海中学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更新日期:2021-06-04 项目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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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1-06-04 进展阶段 招标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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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汕头市澄海中学的委托,对汕头市澄海中学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SCGZB2021005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市澄海中学学生食堂社会化服务经营项目

三、采购预算:最低限价人民币300000.00元。(每年不少于100000.00)

四、采购数量: 3年。首次签订合同期限为1年,合同到期,如学生满意度均值达到80%以上(80),则在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续签2如学生满意度均值在80%以下,则学校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重新进行招标。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情况简介:

汕头市澄海中学,目前在校学生约2600(内宿生约2400),教职工250人,食堂全年可营业约十个月。食堂应按学校作息情况为在校师生供餐,根据学校需求提供专项活动供餐。

2)承包场所

汕头市澄海中学食堂建筑面积约1264平方米

3)食堂现有设备设施

食堂水电齐备,能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关要求设置烹调区、粗加工区、库房、售卖区等,同时配备基本的餐台、货架、冰箱、消毒柜、工作台等。

(4)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的作息规定,为学校师生提供大众饮食服务。每天早上6:008:20须提供早餐服务,中午11:0013:00须提供午餐服务,晚上17:0019:00须提供晚餐服务,22:3022:50须提供夜宵服务。如因学校教学教育工作须调整开膳时间,供应商须配合开展,做好师生饭菜供应工作。其它时段的经营须经学校同意方可开展。

(5)食堂饭菜价格需经学校审核同意方可进行销售,每周销售的饭菜种类需提前一周向学校报备。高价菜是指每份售价44以上;中价菜是指每份售价1.5元以上至4元以下;低价菜是指每份售价1.51.5以下。所提供的食堂饮食服务中,高、中、低价菜式品种比例不超过3:4:3,低价菜在每个正餐的高峰时段必须保证在2种以上。

(6)供应商必须为师生正常供餐,不因任何原因停餐(自然灾害、战争除外),如出现未经学校同意而停餐,学校将解除合同,供应商必须无条件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撤离学校,履约保证金不退。寒、暑假期间(含节假日)为留校师生提供膳食服务。

7 在正常供应大众伙食的情况下,满足学生餐饮的个性化要求,开展餐饮特色服务、夜宵服务等不同层次的消费服务。供应商必须先将具体实施方案报学校管理部门批准,承担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用水用电用气安全等责任,个性化餐饮服务点设置的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并实行刷卡消费。供应商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准经营出售包含但不限于烟酒等学校禁止物品食品。

六、供应商资格: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内容须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2021年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具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承诺:如果中标将根据采购人的需求在经营前提供本项目相关工作人员健康证明文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3近三年来(201861至今)供应商未受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罚(包括不良行为),所经营管理的食堂未发生过食物中毒或罢餐等群发事件(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的书面声明。

7、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书面声明。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符合以上要求的供应商,磋商小组以公开报名的方式确定其投标资格。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167日至202161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号)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购买磋商文件须提供下列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有委托须提供)

4.上述资料一式份,采用A4纸规格,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的,不代表通过资格性审查或符合性审查。

备注:为加强校园防控和防疫需要,供应商如果需要对学校食堂进行勘察,应当在2021612下午1430-1700期间,并提前电话联系学校。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618日上午9:309:00开始接收响应文件)。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十、磋商时间:2021618日上午9:30

十一、磋商地点: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评标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自202167日至20216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汕头市澄海中学

地址: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文化路16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4-85813724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汕头市澄海区国道324线西侧协和大厦北梯二楼201

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传真:0754-85874173          邮编:5158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林女士

联系电话:0754-85861273

 附件:磋商文件.zip


                        发布人:广东恒胜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1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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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于2021-06-04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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